2018.10.16

【公告】108學年度 日本名櫻大學 學生交換開始申請


請學生於107年12月24日(星期一)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運動與休閒學院辦公室黃筠專任助理
 
 本院學生申請名櫻大學人間健康學部學生交換之條件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 必須是本院在校生,並已修習至少兩個學期。
(二) 學生英語能力成績須達多益550以上。
(三) 學生須具備基礎日文能力。
 
交換期間:一學年(108學年度)。
申請學生應繳納下列資料以及證明文件乙份:
(一) 一千字以上之中文自傳(含出國學習計畫)。
(二) 歷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三) 英文語言能力檢定證明。
(四) 基本日文能力證明(日語檢定或是修習日語課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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